什么是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奖金有多少-公司年初奖
质量是深圳发展的重要关键词,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也应运而生。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设立于2004年,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具备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综合优势,有效提升国际影响力,在引领现代生产生活中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对深圳质量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组织、项目。深科信整理了重点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奖金是多少?
市长质量奖奖牌和证书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授予,同时市政府对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市长质量奖项目奖获奖单位分别予以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质量工作资金资助。
市长质量奖每5年评选一届,评奖范围覆盖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设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项目奖,总数不超过21个。
二、申报条件
申报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设立3年以上,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政策扶持行业的,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其他行业的,最近3年持续盈利且在技术、管理、模式或业态创新等方面有原创性贡献;
(三)持续诚信合法经营,未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效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市长质量奖项目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项目所有人,应为合法注册登记1年以上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或其内设机构;其中非营利组织需获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项目应当建设完成并运行实施满1年以上,服务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项目应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示范性,有应用推广价值,获得市级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
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是市长质量奖的评奖依据,既要瞄准国际一流标准,又要符合深圳质量建设需要,并根据实践发展适时修订。
市长质量奖只接受企业申报,分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分别不超过5个、10个,创新型中小企业占一定比例;市长质量奖项目将接受企业和其他组织申报,名额不超过6个。市政府可根据需要另设市长质量奖特别贡献奖,不限定名额,不占年度奖项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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