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招聘聘用制司法
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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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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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察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负责收转、登记案件,核对、印制法律文书;负责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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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
理论基础扎实,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5
20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以上)的优先考虑;
7
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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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900元/月(已包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险”在内),不含食宿。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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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1日至6月4日(现场报名在工作日内)
上午:08:30-11:00
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
合浦县廉州镇公园路99号(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本院政工科;同时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hjzgk8183@126.com。
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提交材料
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合浦县检察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
由本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测试。
3.考 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上午9点(确定时间以最后通知时间为准)。通过面试,对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测试考查。
4.政审、体检
面试结束后,确定考察人选,合浦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体检工作;
政审内容
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5.公 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本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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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检察院根据报名条件、面试成绩、政审、体检进行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岗位);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合浦县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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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责任;
2
拟录用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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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79-721818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00
联系人:陆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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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地址:
http://www.gxhepu.jcy.gov.cn
http://www.gxhepu.jcy.gov.cn/html/jcdt/detail_2019_05/21/606.html
(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报名登记表)
来源丨合浦检察
审核丨谈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