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会计科目 (公司向个人借款后,如何对利息进项财税处理?)_1
公司向个人借款之后,在进行财税处理时,可以参考下述步骤。
企业的借款根据用途的不同,分成资本化和费用化两种类型。具体区分条件如下:
企业将借款用于建造固定资产或者生产的存货制作周期超过12个月,那么该笔借款就属于被用于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利息
如果企业的借款是用于资金周转的,那么这笔借款的用途就属于费用化: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企业在实际支付利息时,账目可以作如下处理: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已经缴纳了个税,那么只要有完税证明就可以不需要再扣缴个税,也不需要确认“应交税费”。
企业向个人借款后,取得的利息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增值税应税范围中包括企业境内对个人的支出,因此如果利息金额超过“小额零星”标准,就需要个人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除了增值税外,公司还需要考虑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务处理。因为企业在对利息支出进行税前扣除时,需要满足很多规定,涉及到债资比、利率水平、投资者出资情况等。如果是非金融企业向自然人(或者其他非金融企业)借款,在税前扣除利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