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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股申购新规指南_1

Jack 0
2016年新股申购新规指南

2016年首批新股申购来袭,新股申购将采用新规则,意味着今年起新股申购不再有冻结资金,巨额资金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

据消息,证监会19日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3家,深交所中小板1家,创业板3家。投资者可关注新股申购一览表。

新股申购新规有哪些?

1、针对巨额打新资金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2、突出发行审核重点,调整发行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将审慎监管条件改为信息披露要求;

3、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简化程序,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

4、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5、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承诺,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监管办法。

新股申购新规的四大重点:

1、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本次打新只需配好市值,不再冻结资金,T日申购当天不须缴款。

因此此次IPO发行不会再出现以前为了打新导致巨额资金冻结的状况,新规下IPO对大盘所导致的不利影响有限。

2、中签后不全额缴款,视为放弃,不缴款或不全额缴款的情况12个月内出现3次,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要被禁止打新6个月。

3、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此次首批7家公司中就有高澜股份、苏州设计、海顺包装3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4、投资者打新只可以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能全权委托给券商代为操作。

以上涉及个股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打新规则有哪些“新”变化?

根据上证所披露的信息,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这些新、老打新规则的区别是:一是取消了在申购时就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投资者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 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格外规定,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即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如何计算申购资格?

和此前的市值配售规则类似,沪、深两市市值分开计算。其中持有沪市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新股申购,然后每1万元市值可多申购1000 股。同样,持有深市1万元市值可参与申购,然后每5000元市值可多申购500股。如果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市值计算按投资者T-2日(T日为新股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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