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元的机票要1000元的退改签费!倒贴钱退票,怎么解释?-只退机建和燃油个多少钱
机票退改签收费,是一个一直在关注、讨论,却一直也没有实质性改善的问题。近年来。隔三差五,在各大网站总能看到一些高额机票退改签新闻的刷屏。4月以来,机票退改签费用畸高的话题再次引发关注。特价机票不退改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退票费为何高过购票价格?有行业人士认为,机票退改签这些乱象之所以久治不愈,主要在于整个市场的监管管理以及处罚力度不足等有关。
408元购票、408元退改签
“五一”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北京工作的徐小姐因家庭原因,需要周末飞回老家临沂。她在习惯预订旅游产品的一家旅行网站预订了一张5月5日从北京飞往临沂的KN5921次航班,5折的票价共408元,价格还算便宜。
因时间较赶,徐小姐非常有效率的完成了机票预订。但在5月3日,徐小姐在航班开放手机选座进行选座时,无意中发现她408元预订的这张机票是不能改签的,更让她震惊的是退票费居然和票价一样,都是408元。
而在返回网站预订页面,徐小姐才注意到在机票价格方标注的一行橘黄色小字:仅退机建燃油。即,徐小姐如果要退订该趟航班的话,只能拿到几十元的机建燃油费,而占大头的机票费用则无妄。
不死心的徐小姐立马联系了机票预订网站的客服,客服表示:“退票费是由各航空公司规定的,每个航司的每个折扣的退票费的规定都不同,起飞前和起飞后的退票费也不一样”。
至于徐小姐预订的这张机票的具体退票费率,客服表示不是清楚,但是他补充道:“一般折扣力度越大的机票,相应的退改条件越高。机票的退改费用都是由航司规定的,预订网站只是代收”。
既然如此,随后徐小姐就登录了中国联航的官方,在旅客须知网页中,徐小姐注意到,中国联航将其机票按照优惠力度划分为欢乐抢、大众游以及熟悉飞三个等级。其中,欢乐抢是优惠力度最大的一类机票,而相应的在退改签方面的规定也最为严苛。
但可以知晓的是,徐小姐这张低至5折的机票,在中国联航的“欢乐抢”范畴,按照规定,它不能改签,退票仅限退还已经代为实际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有问题
虽然与以往徐小姐看到的许多机票退改签纠纷多发生在“OTA与航司在退改签说法不一致”的矛盾不同,这一次,在退改签问题上,航司与OTA完全一致。
似乎这一切无论是从市场经济还是航司的相关规定而言,机票退改签,尤其是特价机票的退改签费用不存在任何问题。有人认为市场经济下,享受折扣就等牺牲一些权力。而按照航司规定,虽然1996年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曾规定,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而在2004年修订时将这一条款删除。也就是说,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退票费用规则,实际操作中都由各航空公司决定。
据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张起淮介绍“民航现行的通常做法,是由航空公司将其退改签的票规在运输条件中予以明确,将该运输条件报民航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公示,之后作为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但现阶段,往往就是航空公司只要备案、公示就了事,在定价过程中没有严格依照我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听证程序。”
由此可见,在“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的消费纠纷中,问题症结点并不在OTA,而在于票源方——航空公司。自始至终,退改签收费标准都是航空公司在运输规定中进行明确公示的。
民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的规定曾表示,打折机票不得退改签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航空公司明示“不得退改签”这一使用条件,也不能使这一条款具有合法性。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航空公司利用谈判地位的不平等,把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强加于缔约的另一方,这种条款即便是经过明示,也是无效的。餐厅要求客人‘不得自带酒水’,客人可以选择到其他的餐厅吃。但航空公司不同。航空公司就这么多,大家对于打折机票都采取不得退改签的政策,实际上已经让消费者丧失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所谓高折扣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商家的理由是退改签时,票价已调整至低折扣甚至是无折扣机票,消费者的退票使得商家可能失去了再销售的时机。但是如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如将该高折扣机票仍作为特价机票销售,因其价格优势仍可以销售,航空公司并无损失,甚至可以通过适当降低折扣率,还会有盈余。因此,他们指出,“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退改签费用高过机票价格,怎么解释?
徐小姐的经历是众多机票退改签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例,在过去乃至现在,特价机票退改签的费率高一直都被视为行业惯例,不足为怪。
确实,在机票退改签的领域里,太多比这还要复杂、难以解释的状况出现了。在江苏省消保委4月份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有30.7%的消费者表示提前很早改签但仍然被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23.5%的消费者遇到过退票费用比机票价格高的问题,23.1%退改签处理流程花费时间过长,22.7%遇到过代订机票网站收取的退票费高于航空公司官网的退票费等等情况。
此外,在江苏省消保委的抽样调查中还发现一例样本,其退票费用是机票价格3倍以上的。在飞猪上,供应商北京正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机票,起飞前24小时前退票费为3000元,起飞前24小时后退票费3800元。
而在香港航空官方网站上该航班票价为含税930元,取消及退款需1000元,起飞前后退票费用一致,同样都高出票面价格。
一张1000多机票,退票费竟然高出票价3倍。而即便是航空公司本身,其退票也比票价要高。这看似是个技术与逻辑漏洞的问题,在中新网的一则报道中,民航资深评论员綦琦认为,退票费过高是个别代理商的一种虚假营销手段,以低票价误导消费者购票,在旅客退改签时收取高额费用和搭售来牟利。但对于航空的此类操作,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但有分析认为,如此夸张的退改签机票价格有航空公示和机票代理商联手炮制的嫌疑。正如前文所言,各大航司自主制定退票费标准,把控力度与自由度都存在可操作空间。
机票退改签,监管有缺失
对于机票退改签的关注、讨论已不在是什么新鲜事,但屡谈不禁。虽然2017年12月1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的发布,对退改签票规的制定、退改签费用的收取规定了相应的流程和规则,也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但在退改签纠纷频发的现实状况下,仍出现投诉无人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约谈无人到场等情况,张起淮指出,这反映出各主管部门未能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张起淮认为,我国民航退改签费用乱象之所以出现且久治不愈,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希望放活市场,但航空公司与机票销售代理企业却借此谋求自身利益,整个市场存在管理规定落实不严、监督管理措施不力、打击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
事实上,在江苏省消保委的“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中,在梳理当下国家关于退改签收费的相关政策时,也明确指出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各航空公司退改签政策差异较大,使得退改签市场存在较大的操作漏洞。
其实,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言,从根本上消除“高价退改签费”的生长土壤,一方面要加强有形之手的介入力度,通过更加系统的监管,对机票代理市场、代理行为、责任承担等各个方面予以严格规范。另一方面,则要促使企业尽快转变发展观念,将服务好消费者真正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追求KPI(关键绩效指标),必须以改善用户体验为基础。当航空公司、在线旅游网站都自觉诚信经营,不搞歪门邪道,投诉才不会成为消费者的常选项,企业亦能集中精力,把更多心思放到提升服务效率上。
平心而论,考虑到办理手续的成本,以及商业潜在损失,收取机票退改签费,本无可厚非。只要价格体系透明、合理,收费标准一目了然,消费者自然会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做出决定。
文 | 王真真
编辑 | 王真真
部分观点引用中新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