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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邮储银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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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5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出资50亿元人民币全资发起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50亿元。

●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一、本次投资概述

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1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拟出资50亿元人民币全资发起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本次投资尚存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本次投资,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和审批程序。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905号),获准筹建直销银行子公司,现将本次投资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行拟全资发起设立子公司,名称拟为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惠万家银行),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拟为上海市,本行持股比例为100%,拟作为本行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运营管理。

邮惠万家银行旨在探索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创新商业模式,基于科技的手段、普惠的理念、市场的运营,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服务‘三农’、助力小微、普惠大众”的发展使命,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助力美好生活的创新联接平台。

邮惠万家银行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特点,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隔离机制。

三、对外投资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是本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设立邮惠万家银行符合监管政策导向,符合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市场趋势,也符合本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将有利于提升本行服务水平及服务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筹建工作完成后,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5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3.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注: 1.出席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相关情况,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3.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份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据本行所知,本行部分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其质押股权共计20,230,021股A股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需回避2020年第一次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其持有的56,760,382,934股A股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其持有的80,700,000股H股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86,958,332,179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99.976741%;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数10,341,782,245股,占本行A股股份总数的15.407350%;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表决权H股股份数19,775,467,000股,占本行H股股份总数的99.593577%。

(四) 会议主持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金良先生主持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2人,温铁军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2. 本行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杜春野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发行数量

2.0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8上市地点

2.09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6.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0. 议案名称:关于重选刘悦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 议案名称:关于重选丁向明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 议案名称:关于重选胡湘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1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二)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1.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03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06发行数量

1.0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08上市地点

1.09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0决议有效期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三)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7、8、9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第1、2、3、4项议案,及2020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第1、2、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20年12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根据监管要求,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56,760,382,934股A股、80,700,000股H股,共计56,841,082,934股股份)作为关联股东对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3、7、8、9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3、4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3、4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律师、柳思佳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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