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评估备案结果的公告-佛罗伦货箱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四项交易,具体如下:(1)交易一、中国远洋将其持有的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散集团”)100%股权出售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2)交易二、中国远洋(通过其下属公司)向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以下合称“中海集运”)购买三十三家公司股权;(3)交易三、下属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拟将其持有的佛罗伦货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100%股权出售予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4)交易四、中远太平洋拟向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海集运分别购买其持有的中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港口”)51%和49%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刊发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除本公告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简称与《重组报告书》的释义保持一致。
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2016年1月2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远集团、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就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具体备案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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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评估结果实际并未做任何调整,0.01的变化是国资委备案表填写过程中四舍五入尾差调整所致。
上述评估值调整的主要原因如下:(1)交易一、中散集团评估值因为若干负债的承担及物业瑕疵处理调整。(2)交易二、该等公司评估值因为若干汽车、办公软件、房屋建筑的估值及根据市场法对若干船舶及物业进行估值时所用比较案例调整;(3)交易四、中海港口的评估值因为若干土地物业的估值调整。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关交易对价以上述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调整后的交易价格请参见上述表格。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